凡推荐“大夏讲坛”主讲人的我校教师,可在社科处网站下载推荐表,经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报社科处,一般要求推荐国内学者须提前二个月,国外学者须提前四个月。社科处将召开学校“繁荣计划”工作委员会会议,组织答辩评审和投票表决,确定是否资助。经表决通过的主讲人由社科处通知推荐单位筹办讲座具体事宜,讲座结束后由推荐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后到财务处报销相关费用。
申请表下载:大夏讲坛推荐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