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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名学者系列讲座:陈少明谈“广‘小大之辩’——从《庄子?逍遥游》说起”

作者:  信息来源: 哲学系  发布日期:2018-06-25   浏览次数

 

6月19日,中山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学科带头人、博士生导师陈少明教授受邀前来,作了题为《广“小大之辩”——从<庄子?逍遥游>说起》的主题报告。本场讲座为知名学者系列讲座20场

讲座从庄子《逍遥游》中有关鲲鹏寓言引出的“小大之辩”的论题,从经验、观念、价值和哲学几个层面展开“广‘小大之辩’”,充分体现了陈教授从事中国哲学研究的独特思考与方法。陈老师认为,哲学研究有两类基本对象:一是观念,如道、本体和形而上学等,一是经验,如鱼之乐、忒休斯之船等。而常识是最普遍的经验,而哲学是研究经验的一种方式。

陈老师认为,观念之“观”与常识之“观”是不同的,观念的“秩序”安排有三种形式:经验衍射、精神生活、概念关系。经验存在靠对应事物规模比较大小,而精神生活和概念关系依据对理解的重要性来判断。观念也表现为系统的论说,例如黑格尔的大哲学以绝对理念为核心,以其包罗万象的论述,产生了较大的经验衍射规模与影响。而意义重大的学说不一定由研究对象的规模来确定,意义重大就是对问题的理解起关键作用,在观念网络中处于关键位置所谓“开口要小,挖掘要深”。

陈老师还结合人的空间需求,认为个体具有重大轻小的倾向,其价值取向隐藏在认知结构中。从自然到社会,文明不是个体的较量,而是有组织的人类规模以其思想和组织能力进行的博弈,通常需要一个有权势的人处于关键位置,通过对他人的组织或控制,有效支配空间资源(所谓打天下或打江山)。

“小大之辩”这一论题的价值意义在于讨论个体层面重大轻小的空间需求和自然、社会层面“好大”、“伟大”的文明积习,具有重新审视传统“小大之辩”范畴和启发现实社会的意义。陈老师的报告引起了在座同学对于“小大之辩”的进一步思考以及对于生活的反思。